金年会

 
防护眼镜
    宣布时间: 2021-05-06 13:54    

用于辐射、碎屑或溶液飞溅场合执法现场清静防护

防护眼镜

(1)凭证执法情形特点选择适用的防护眼镜,要求眼面防护切合《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职业眼面部防护具 第1部分:要求》GB 32166.1,配装切合《配装眼镜第1部分:单光和多焦点》GB13511.1;

(2)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清静标记。

备案号:苏ICP备20042353号-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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